当阳协会法律顾问帮会员打赢官司

当阳个私协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帮助协会会员刘士杰打赢14载陈年官司。
2015、12、23当阳个私协会召开6届4次理事会,会议决定“聘请协会常年法律顾问,帮助会员用法律维权”。
当阳育溪分会会员刘士杰,2002年9月承包土地及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被他人非法侵占13年之久。2016年初,老刘在分会理事会上了解到,“协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帮会员免费打官司”。抱着一线希望,老刘找到当阳市个私协会求助,协会工作人员当即联系协会法律顾问刘金波律师,请其为会员老刘代理这桩“土地纠纷”官司。
2016年4月,刘金波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进行诉讼准备。反复与委托人刘士杰了解分析案情,寻找案件突破口,多次深入委托人所在地育溪镇光明村,与村委会、村民小组、村民走访座谈,对涉案土地实地调查拍照取证,取得村民的证人证言、村小组证明,当初签订的协议书、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行政文书等大量原始证明材料,证明刘士杰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土地承包的事实。在取得充分证据后,刘金波律师着手准备诉讼事宜。
2016年4月,刘金波律师代理原告刘士杰向当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原告刘士杰作为育溪镇光明村村民,拥有合法的农村承包土地,原告提交了当地村委会及当地村民证明,证实了原告系该田地的合法承包人;原告原准备建房土地系村小组以协议方式出让。育溪镇人民政府及被告的多次回复及被告的相关文件中,未有相关部门对原告违法认定和处罚。因此,原告承包土地及准备建房土地均属合法使用,请法庭依法予以确认。2016年5月16日,当阳市法院作出维护原告刘士杰合法拥有土地的判决。
在协会律师的帮助下,会员刘士杰终于拿到迟到13年的法院判决书,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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