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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个私协会积极做好 “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活动

江夏区个私协会积极做好 “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活动

时间:2014-11-05 来源:湖北省个体私营经济网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和全区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部署会精神,加强全区个体私营企业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诚实守信,文明经营,进一步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区个私协会决定评选2013—2014年度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文明诚信私营企业。   

1、明确评选机构,加强组织保障。2013-2014年度江夏区“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和“文明诚信私营企业”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工商局、区个私协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导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工商局、区个私协会负责人共同组建,下设评选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个私协秘书处。同时,强化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组织协调责任,强化各级新闻媒体单位的宣传责任,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圆满成功。

2、明确评选条件,保证评选效果。经江夏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都是活动的参评对象,评选条件主要有:各类证照齐全有效,并做到亮照、亮证规范;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章处罚记录;积极支持、主动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日常监管;服从市场监管,并能主动及时纠正自身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重要商品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不制假、售假(含伪劣和过期商品)等。通过严格的评选条件,真正把“文明诚信经营、经营状况良好、承担社会责任、示范作用较好”的会员评选出来,确保评选结果经得起广大会员和社会各界的评价和检验,增加双文明荣誉的含金量。

3、明确评选步骤,逐步实施推进。此次评选活动从8月底正式启动,11月30日截止,共分为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评选公示、总结表彰四个阶段。在活动中,区局将采取拉横幅、展示牌,利用区电视台、广播等大众媒介广泛宣传,通过走访、座谈、调查、会议等形式,使广大会员做到家喻户晓,并认真梳理,综合分析本辖区个私业主文明诚信经营状况;同时,按照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可采取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直选推荐、会员自行申报等方式,对申报推荐的文明诚信经营户进行资格审查,文明诚信个私企业评选名单将向社会进行集中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