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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解读

时间:2023-04-24 15:10来源:湖北省个体私营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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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促进全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减轻税费负担等6个方面,提出35条具体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打造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链条。

一、出台背景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难题,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帮扶。2022年11月,国务院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各部门、各地区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的职责任务,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建立了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将其作为市场主体发展的重要基础进行重点研究推进,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措施,相关部门合力推动个体工商户增量提质。2月,王忠林省长、盛阅春副省长批示要求尽快研究出台我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政策措施,推动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3月,王忠林省长调研民营经济发展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意见建议,要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强化政策措施,优化服务保障,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省直部门广泛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在我省已出台的有关政策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若干措施》。

二、目的及意义

截至2022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536万户,是市场主体的“绝大多数”,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但发展仍面临经营成本上升,市场开拓难等一些实际困难,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提振经营信心,持续激发活力和创造力。《若干措施》围绕社保、税务、用能、融资等多个方面,着力聚焦降成本、减负担、稳经营、优环境、促发展,打造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旨在解决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的问题,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注入新动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35条具体举措,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通过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降低用能成本及经营场所使用成本等政策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二是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持续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通过减免增值税,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力度,顶格实施“六税两费”减免,实施契税优惠和重点群体税收减免等政策,进一步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费负担。三是强化金融扶持。针对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降低支付手续费用,扩大信贷规模,加大担保增信力度,提供专属信贷服务,创新金融产品模式,优化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贴息政策,优化征信管理服务等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多措并举缓解资金的压力。四是支持创业创新发展。通过推进“育苗”“壮苗”行动,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分型分类培育个体工商户,促进“个转企”,实施质量技术帮扶行动,加强标准化服务指引,加强知识产权培育和服务,支持参与政府采购,支持提振消费和线上经营等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发展。五是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支持个体工商户自主歇业,提供便利化准入准营服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措施,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六是优化专业服务供给。丰富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种类,通过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强发展监测,优化常态化发展保障机制等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四、主要特点

《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从“小切口”入手,为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帮扶政策着力“精准滴灌”和“真金白银”支持帮扶。主要体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坚持需求导向。紧扣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发展需求,紧盯减轻经营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专业服务供给、降本提质增效等多个层次,围绕涉及个体工商户切身利益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延续、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以及个体工商户关注度较高的维护公平竞争、支持自主歇业、创业创新发展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措施。二是紧扣控制成本。《若干措施》前三部分主要侧重税务、社保和金融措施,通过实施减免增值税、延续阶段性缓缴和优惠保险费政策、提供专属信贷服务等措施,着力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成本;后三部分主要侧重深化改革、专业服务,通过推行变更登记联办、照后减证、简化审批改革和优化职业培训、公益性法律服务、常态化联系帮扶等举措,着力降低个体工商户制度性成本。三是凸显湖北特色。除吸收借鉴外省先进政策措施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力度大、创新性针对性强的政策安排。如:在全国首批推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措施;对个体工商户直接转为“四上”企业的,在原奖励基础上增加不低于5万元激励推进“育苗”“壮苗”行动,特别是对大学生参加自主创业并办理营业执照的可折算为学分;“一键通”变更改革、“楚天贷款码”和“301”线上快贷模式;提高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额度到30万元(原标准为20万元);2023年新增个体工商户经营性信用贷款200亿元;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个体工商户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岗前培训补贴范围等。

五、实施期限

《若干措施》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各项政策措施除有明确规定时限外,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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