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工商局再强措施更进一步开展“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活动”

时间:2010-06-21 16:57来源:登记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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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工商局关于“加强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活动”的通知5月31日行文后,荆门市工商局再次迅速行动,采取七项措施,更加进一步全面开展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活动。
    一是把握整治区域。该局要求各地要将辖区内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尤其是民办、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园、所)及其周边作为整治重点区域,确保整治全覆盖、无盲区。
    二是把握整治对象。坚决取缔学校及周边非法经营的各种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商场、超市、食杂店、小卖部、小摊点等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制假经营者。
    三是把握整治时间。要求各地要在日常监管的同时,重点把握学生在校期间的时段,特别是对节假日、初中高考日应加大市场巡查力度。
    四是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要求各地以辖区监管责任制为依托,将学校及周边监管的责任落实到各分局(所),各分局(所)落实到人,明确整治区域、整治对象、整治方法,把握整治时间。
    五是落实相关领导督办制:要求各地要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深入实地了解工作动态、剖析疑难杂症,提出明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督办责任整改。
    六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防范工作事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该项工作,即是一项长期的常规性的工作,又是一项有着相当强的时间观念的工作,要求各地要在原有整治的基础上,巩固整治成果,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制度,形成常规监管。
    七是建立整治情况报告制。要求各地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按月(每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整治工作案例、整治工作动态报市局备案;半年(6月20前)和年底(12月20前)上报工作总结。(荆门市工商局个体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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