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超过两年 不受法律保护?

时间:2015-03-03 10:59来源:湖北省个体私营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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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7日《朋来说法》第3期
  借条超过两年 不受法律保护?
  长江商报消息 史先生咨询:唐先生是我一个朋友的同学,2007年向我借了80万元,并出具了一份借条,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之后我便出国了,今年7月份刚回来。前不久我打电话要唐先生还钱,但对方一直不接我电话。于是我托朋友找他要,但他要朋友转告我:借条过了两年诉讼时效期限,就不受法律保护了。请问是这样的吗?
  律师解答:不是这样的,因为未约定履行期限合同的签订日不能等同于诉讼时效的起点。诉讼时效的起点取决于合同的履行期限,只有确定了未约定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才能准确认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日。如果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借方届时不还款就侵犯了贷方的权利。因此从约定的还款时间起算两年内贷方不主张权利的,就叫过诉讼时效了;但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方并没有侵犯贷方的权利,贷方随时可以主张权利,因此借条现在仍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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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李璟
  《长江商报》网页地址: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2013/11/463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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