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个私协关于加快个私协会转型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4-08-06 15:29来源:湖北省个体私营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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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全市各级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个私协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着力推进个私协会规范化建设,实现由行政办会向会员自治服务型办会转型,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加强个私协会工作指导重要性的认识    

(一)正确认识加强对个私协会工作指导是党执政的需要。个私协会是由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经营者自愿组成的联合性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个私协会担负着把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组织起来、引导他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任务和责任,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因此,加强对个私协会工作指导既是个私协会的性质决定,也是党执政的需要。

(二)正确认识加强对个私协会工作指导是法律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总局 “三定”方案,明确规定了工商机关对个私协会进行工作指导的职责。工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国务院赋予的法定职责,加强对协会工作的指导,充分地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好个私经济发展。
  
(三)正确认识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是形势赋予的新要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党发挥作用的重要阵地。工商部门要按照党建工作属地化管理原则,充分认识非公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在新形势下,抓好非公党建工作具有战略意义,加强非公党建工作不仅是工商强化职能战略性要求,也是推进工商职能发挥的客观需要,更是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抓好非公党建工作是中央和各级党委赋予工商部门的一项新的战略任务。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对个私协会开展非公党建工作的指导,认真研判形势,抢抓发展机遇,把非公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新的职能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打造新的作为,提升新的地位,不断推进协会各项工作。

 二、立足实际,夯实协会基础,促进协会由行政办会向会员自治服务型协会转变

(一)强化办会理念,明确办会目标。办会理念要立足于会员、服务于会员、取信于会员,实现开门办会、民主办会、服务立会、发展强会。同时,要明确“以政府认可、社会需要、会员欢迎、协会能办”为基本要求的办会目标,积极作为,扩大影响,提升地位。同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创新服务机制,完善服务手段,加强协会规范化建设,努力向会员自治办服务型协会协转变,真心实意为会员办实事解难题,促进个私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强化组织构架,筑牢发展基础。抓好会员发展培育工作,强化协会自身建设,巩固发展会员,并培育一批骨干会员、理事、副会长;抓好网络建设工作,各级协会要建立好协会组织网络,以市场、摊群、街道为单位选出一批热心协会工作的小组长,分行业、分区域、分地段建立健全会员骨干大小组长制度,在规模较大的市场、区域经济中积极组建行业分会,进一步夯实个私协会服务会员的组织基础;抓好基层协会业务指导工作,市协会要加强对县(市、区)协会及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实现上下联动,形成整体活力。   

   (三)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要顺应形势,调整工作思路,加快会员自治服务型协会建设,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在听取会员心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围绕信息交流、维护权益、政策咨询、企业融资等各个方面共性和个性化服务工作。要强化交流机制,以现场经验交流、参观学习、维权典型案例评析等形式,拉近与会员之间的距离,融洽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关系。要开展宣传评比表彰活动,树立会员中的先进典型。要加强与人大、政协及工商联、民主党派联系,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会员。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会员文化生活。要加强基层协会、行业协会、新兴产业协会建设,夯实协会基础。

(四)加强组织建设,实现转型发展。各级个私协会要配备得力的协会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完善岗位职责,提升服务能力。要坚持民主办会,紧紧依靠会员及会长、理事办会。市协会要健全内设机构设置,原则上设立“三部一室”,即:组织联络部、维权服务部、宣传教育部和办公室。各县(市、区)协会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各级工商部门要大胆起用年富力强、热心协会工作、具有开拓精神的人选担任秘书长。各级协会可探索副会长轮流值班制度,由协会副会长、理事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择优等形式,引进优秀人才,不断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市级协会原则上要配备5-8名专职工作人员,县级协会要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基层分会要有1-2名专()职工作人员。

三、发挥优势,加强党组织建设,促进非公党建与协会工作的互促双赢

(一)发挥组织优势,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个私协会要依托协会组织、行业分会(小组)、专业市场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要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专业市场中的零散、流动党员组织起来。同时,在已成立的基层党组织中,按照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把入口关,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注重发展优秀职工特别是先进模范人物和出资人入党。

(二)发挥职能优势,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各级协会要以开展非公党建工作为契机和动力,积极探索研究新时期非公党建工作的新途径,以党建促会建,将非公党建工作与协会建设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增强协会组织活力,推动非公党建工作、协会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要以会员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指导企业将党建工作贯穿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要促进协会党组织在反映群众诉求,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纠纷中发展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结合会员企业特点,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经营户”、“入党积极分子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大力扶持非公经济组织优秀党建企业发展。

四、严格规范,加强会费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协会发展长效管理机制

(一)进一步规范会员入会手续。各级个私协会要严格执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意愿,严禁强制入会。对自愿入会的会员,须履行入会手续,对已入会的会员颁发会员证。会员证应载明个私协会的服务项目和工作职责以及会员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等内容,并建立健全会员档案。

(二)进一步规范会费的收取行为。要明确会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章程规定收取会费,实行公开、透明收费。要坚决执行省局“三禁止”、“三分离”的工作要求要依托会员,因地制宜,广泛宣传,探索适合各地的会费收取方式、范围。收取会费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团专用发票。

(三)进一步拓宽会费来源渠道。在按规定收取会费的同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通过从事有偿服务等多渠道解决经费保障等。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支持,拓宽会费来源渠道。

 (四)进一步规范会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规范开支范围和审批权限,自觉接受理事会监督,半年、年终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公布会费收支使用情况,确保会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严格协会经费开支管理,要按照协会章程要求,实行财务独立,各级工商部门不得侵占、挪用协会经费。市、县两级个私协会要保证会费用于与协会职能和会员活动直接相关的经济事项,与协会活动及协会工作人员支出无关的一律不得开支。规范会费收支预算管理,县(市)区个私协会要根据协会章程上交团体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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